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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调查报告论文

2017-06-26 21:23:00

这是一篇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调查报告,现场调查是每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调查中了解社会、在调查中巩固知识;现场调查又是对每一位工程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

前言

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实行总分包制度,是建筑市场目前的通行做法。一个建设项目在全面实施中,往往有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劳务和专业分包工程队伍共同完成与发包方约定的质量、工期、价款等项施工合同目标。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非常重要,合同管理是分包管理的关键,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只有科学合理的签订分包合同并且全面认真的履行分包合同,分包管理才能取得成效。

由于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问题非常感兴趣,笔者将其作为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带着这个选题,笔者来到了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毕业调查。调查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调查中了解社会、在调查中巩固知识;调查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搜集整理了很多资料,为毕业调查报告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一、调查工作简述

(一)调查单位介绍

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六公司)隶属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资质。公司1952年组建于湖北武汉,1978年成建制从贵州调迁安徽淮南。公司现有在册员工2000多人,其中拥有高、中级职称的各类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500多人,装备先进,科技领先,实力雄厚,拥有资产28亿元,年施工能力50亿元以上,设有北方、上海、安徽、广州、深圳和北京六大分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承建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为主。在国内先后承建了武汉重型机械厂、武汉造船厂、柳州钢铁厂、清镇电厂、剑江化肥厂、083系统国防工业17个电子工业工厂和3个科研所、安徽淮南煤矿四对特大型矿井、安徽淮南第一污水处理厂等多项国家重点工程。李鹏、乔石、杨尚昆和宋平等国家领导人以及部分省市、部委和中建总公司的领导都对我公司的工程质量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给予过高度评价。

五十多年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经过几代领导和员工的奋力拼搏,公司业已发展壮大成为国内100家最大建筑企业之一,先后被授予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外向型骨干施工企业、淮南市先进企业。近几年,公司5获鲁班奖、4获国家优质工程奖,2获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奖,1获詹天佑大奖,100余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连续多年在安徽省房屋建筑业排名首位,连续八年进入“中建十强”,连续七年名列“外地进沪施工企业30强”,是“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二)调查的具体情况

该公司目前没有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由项目管理部代为执行。因此,笔者就该公司的项目管理部门调查。由于笔者刚刚来到公司工作,对公司很多方面都不是很熟悉,所以,笔者的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合同资料的整理、收集、保管。第一阶段,笔者熟悉合同的各项条款,虽然工作看似枯燥繁琐,但是这是合同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第二阶段,我认真调查施工招投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等,掌握合同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明确本公司在合同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所应享受的权利。

二、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伴着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我国建筑行业已经处在发展的成熟期,国家政策、法规促使专业化的分包体系更趋完善,但是分包体系下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很多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过程中都或多或少会出现以下一些问题:施工分包管理的法律依据不完善,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混乱和不规范还导致一些施工分包商违法操作、层层分包转包等违法的行为;部分承发包方双方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发包企业缺乏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力量,没有专门的机构从事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分包队伍选择方式方法上都不够科学规范,部分分包队伍白身素质差,资源严重不足,合同履约意识不强,对安全问题和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施工分包合同格式、条款不严谨规范,容易引起歧义和纠纷,分包合同中载明的责任和义务很难落到具体的人,承包商协调力度不够,对于各施工分包商在具体的履行中弄不清合同责任,各自为政;有些承包商缺乏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对施工分包合同履行中的质量、进度、费用、资源配置等无法有效的跟踪控制和监督;缺乏有效的合同变更、索赔管理机制,造成费用和工期的无法控制,使承包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本文以中建四局六公司为调查对象,针对该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我国建筑工程的良好发展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违反建筑法和主合同规定录用分包商

承包商的有些项目经理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将主合同中的一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有关领导的亲戚和朋友,这些施工队伍根本不符合建筑法和主合同中规定的分包商标准,但是在政策上还要给予很大的照顾,保盈不亏,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有些项目经理在金钱面前无视党纪国法和单位利益同四无(即:无营业执照、无资质证书、无取费证书、无授权委托书)施工队伍串通一气,签订了不合规的分包合同,这样的分包队伍很难保证落工程项目和施工质量和进度,将各种隐患和风险留给了承包商。

(二)忽视分包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签订一份有效、严密的合同并不能保证严格执行合同,百分之百地完成合同。实际工作中,承包企业合同一经签订便束之高阁。施工企业认为降低成本才是提高利润的唯一途径,所以,施工企业承接到工程后,往往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有图纸交底、技术交底,但根本没有合同交底,合同中所载明的责任、义务由谁来负,难以落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缺乏有效的合同控制。据抽样调查,能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顺利交工的工程只占85%,承包合同履约情况较差,合同履约率低。

(三)不使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

该公司在承揽工程任务,正是合同法、建筑法所禁止的挂靠、全部转包或肢解分包现象,所以,“私下合同”、“小合同”屡禁不止。同一个工程项目,“正规”、“私下”各有一份合同。正规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当事人并不真正去履行它,其存在的唯一作用就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私下的合同把通过法定的招投标程序产生的中标内容,部分或全部推翻,换成违法的、违反管理规定的内容。不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致使合同签订不能保证其有效性、严密性,某些重要的环节被疏漏,用词模棱两可等。

(四)缺乏懂得法律、合同的专业人才和专业职能部门

正是在工程调查中,承发包双方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发包企业缺乏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力量,没有专门的机构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一些小型施工企业只注重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合同管理,遇到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以便应付,这也是合同纠纷较多的原因所在。

三、解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应该在如下几个方面得到不断的提高: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加强分包合同管理

1.事前审计阶段,主要是对分包商选用和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及合同的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事中审计阶段,主要是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主要审查分包商是否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生产;审查本单位项目经理部是否对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做出合理有效的反应和控制是否按规定扣取保证金;是否按合同单价对分包商计价;是否按合同约定为分包商办理工程竣工及工程结算等。

3.事后审计阶段,主要就是考核、检查、评价分包合同的执行结果,核实是否有违约行为,以便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和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由于工程建设管理习惯和相关的制度的限制,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仅有不带设计任务的、固定总价的总承包合同。它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其中包括法律体系、工程管理习惯及现实情况,内容比较简单,更能为我国工程建设的广大参建单位和人员接受和应用。而国外施工合同文本已经融入了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节理原则,是建立在合同当事人有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合同管理意识及具有一整套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支撑的基础之上,这是目前我国建设施工水平和技术标准水平所达不到的。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中建四局六公司作为知名建筑企业,应加快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着重从发展的角度借鉴和吸收国外施工合同条件的精华和管理方面成功的经验,不断完善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发展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争取早日与国际接轨。

(三)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依法管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时要求我们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要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立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主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在现代社会中,缺乏信息的管理是没有效率的管理。信息是管理的基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合同涉及的内容、条款越来越复杂,仅仅依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无法满足现代合同管理的需要。因此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方法为合同管理提供信息支持,成为合同管理工作发展的必然。中建四局六公司要建立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核心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共享(经济和技术秘密除外),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约及其纠纷情况,对工程建设合同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局面。

结束语

现场调查是每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调查中了解社会、在调查中巩固知识;现场调查又是对每一位工程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的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重要一步。通过这次的现场调查,不仅从中发现了自身的不足,还巩固了所学的知识,可谓受益匪浅。正确认识与处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行为,加强分包合同管理、推行和完善相关制定、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对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腐败,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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