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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媒介代理的战略发展思考

2017-06-11 17:13:00

浅谈中国媒介代理的战略发展思考

引言

首先,本文先理清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广告公司是指专门经营广告业务活动的企业,是“广告代理商”(Advertising Agency)的俗称。广告代理制指的是广告代理方(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被代理方(广告客户)所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来开展一系列的广告活动,就是在广告客户、广告公司与广告媒介三者之间,确立广告公司为核心和中介的广告运作机制。它是国际通行的广告经营与运作机制。广告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在整个产业结构中,广告代理公司处于中心地位。而对于相对滞后的我国大陆的广告业而言,媒介处于中心和强势地位,有“强媒介弱公司”的说法。广告代理制的最终确立与实施仍是广告业今后发展的努力方向和基本趋势。

广告公司随着行业细分和传播环境的变化,逐渐演变为三大种类的经营模式。三大种类分别是品牌管理、整合传播和单纯的媒介代理,再细分到创意制作、策略咨询、设计印刷、代理发布或者纯粹的媒介资源售卖等,这其中媒介购买公司是从事媒介信息研究、媒介购买、媒介企划与实施等的独立运作的经营实体。媒介代理公司又称媒介购买公司,是随着广告业的发展从广告公司中逐渐分离出来的一个专门化的媒介代理机构,可以说是市场专业化发展的产物,其目的是通过已有的广告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与雄厚的资本实现对广告媒体资源的规模化购买,以降低媒体价格,广告媒介代理公司在自身赢利的同时也极大地降低了广告主的成本。毕竟广告主用于商品营销费用的80%到90%都用在媒介购买上面。

媒介代理集团最早出现在欧洲。因为欧洲面积大国家多,不同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传媒法规和媒体组织系统,广告主如果在整个欧洲打广告,那么就需要研究不同国家的媒体环境和制度,去和不同国家的不同媒体去谈判。而广告主一般又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所以类似于阳狮集团这样跨国的、整合不同国家媒体资源的媒介购买集团就应运而生。1996年,由盛世长城国际广告公司与达彼思广告公司合作成立的中国实力媒体(Zenith Media China)在北京宣告成立,国内第一家媒介代理公司才正式出现。比西方第一家媒介代理公司的出现整整晚了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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