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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弱势群体的就业与税收政策论文

2017-06-05 15:25:00

与一般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同,城市新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职业技能差、文化水平低,虽然都在积极寻找工作,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城市新弱势群体的就业与税收政策。

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即使就业也基本属于临时就业或弹性就业,就业质量低下,享受不到各种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的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与进城务工的农民是城市新弱势群体的主要组成者。在数量上,他们已经超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生活水平上他们处于社会的最低点。如表1、表2所示。

就业环境不利于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近两年,我国劳动力市场呈现明显供大于求的局面,就业弹性逐年下降。不但城市新弱势群体需要工作岗位,每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也面临就业难的局面。经济模式的转变是引起失业严重的主要原因。在经济模式走向集约化发展道路的情况下,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只能拉动60万~70万个就业岗位。而过去在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拉动就业可以达到200多万人。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结构性冲击,受影响的行业、企业必将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结构性失业人员的增加不可避免,进一步加大了劳动力市场非均衡状态。

城市新弱势群体自身素质不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城市新弱势群体的显着特点是职业技能差、文化水平低,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下岗失业人员大专及以上的占到下岗失业人员总数的约7.9%,中专及高中的占到38.4%,初中及以下的占到53.7%;农民工情况更差,大专以上的只占到0.4%,中专及高中的占到11.3%,初中及以下的占到88.4%.这种情况使他们在就业方面往往面临着种种劳动力市场障碍,如受歧视、缺乏接受培训的机会、自身不能适应经济的迅猛变革,以及伴随贫困而来的各种不利因素,这些都阻碍了他们就业。

与一般性失业不同,城市新弱势群体失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解决该问题,不能单靠劳动力市场的自发调节,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起着二次分配的重要作用,很多政策与企业、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通过积极发挥其杠杆作用,并与其他政策手段相配合,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城市新弱势群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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